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 流动人口, 这里面包括那些已经在城镇常住下来但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外来务工人员, 他们是依法享有和拥有户籍人口在社会保障权利方面相同的待遇的, 这种保障的内容是涵盖着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项社会保险内容, 另外还有住房公积金这一项内容, 所以总共加起来是有六大类别内容的。
一、各险种保障内容
1. 基本养老保险: 流动人口在就业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跨省流动的时候, 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接续, 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移。
2.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你需要去参加在你的就业工作地点的职工医保。你也可以去参加居民医保。通过参加这些医保, 你可以享受到门诊统筹方面的待遇。你还能享受到住院费用报销方面的待遇。对于职工医保来说, 他们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般来说是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之间。
对于居民医保来说, 他们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般来说是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之间。具体的情况必须以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如果你有关于你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问题, 你可以用这些余额去支付普通的门诊费用。你还可以用这些余额去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3. 关于工伤保险这回事, 咱们说清楚一点。那个用人单位必须得掏钱。它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去全额缴纳这笔费用。这个过程中, 个人的部分是坚决不需要缴费的。
那如果是有流动人口的朋友的话, 万一在工作中受了伤, 或者得了职业病, 那也是完全没问题的。这种情况下, 他们是可以依法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医疗保障的。还有那个伤残津贴也是有的。在停工留薪期间, 原工资待遇也照样保留不变。
4. 生育保险这个事儿呢, 就是女职工参加了保险之后,就可以享受到关于生育医疗方面的费用的报销, 并且还能拿到生育津贴。而且到了2026年这个阶段的话, 大多数地区都已经把生育保险和职工的这种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起来, 一起去实施了, 至于说那个生育津贴, 是由医保基金那边直接就来支付的。
5. 关于失业保险这项事情, 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各自规定的比例, 来共同把保险金给缴纳上去。如果累计的缴费时间已经满了一整年, 并且不是因为个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工作被中断的, 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
这种情况下, 最长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是二十四个月。而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段期间内, 会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6. 关于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职工要一起交钱。具体来说, 是按照缴存基数来算的。缴存基数通常就是月工资。双方共同缴存的比例在5%到12%之间。当职工遇到购房情况时, 可以提取。
当职工遇到租房情况时, 也可以提取。当职工退休离休时, 可以申请提取。当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 同样可以申请提取。如果符合特定条件的话, 职工还可以另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保基本条件
(1)对于在本地签订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而言, 用人单位必须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在就业地点为这些人办理参加五种保险的参保手续, 并且绝对不能因为户籍方面的原因而拒绝缴纳相关费用;如果流动人口处于没有就业的状态, 那么他们可以凭借居住证, 在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报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另外那些属于灵活就业性质的人员, 同样可以凭借身份证或者居住证, 以个人身份作为参保对象, 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三、跨省转移接续要点
关于养老保险, 你需要向原先参加社会保险的那个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的申请, 缴费记录和资金由这两个地方的社保机构进行对接来完成。
关于医疗保险, 如果连续缴费满了一年的话, 可以转移个人账户的余额, 但是各个地方执行的口径略有差异, 建议提前去咨询参保地的医保局。至于住房公积金, 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这个移动端的APP, 或者是通过经办柜台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手续。
四、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版)》、各省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五、维权与查询渠道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流动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那么相关人员是可以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来进行投诉的。同时, 劳动监察部门也有权责令其限期补缴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并且要加收滞纳金。
对于那些已经参保的人来说, 他们可以通过“掌上12333”这个APP, 或者去当地社保局官网进行查看, 也可以直接去经办柜台查询自己个人的参保缴费记录以及账户余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