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解读: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怎么保

条例核心内容速览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在2012年通过第620号令发布的, 该条例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一部为了规范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并且保障流动人口能够享有多项基本权益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这里面的核心原则就是强调流动人口和城镇居民一样, 都平等地享有那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内容, 而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 absolutely 不得因为在就业这件事儿上, 或者是在子女入学这件事情上, 而去设置那些带有歧视性质的条件。

适用范围

这一条例所覆盖的对象, 是在中国境内依照法律规定完成登记的公民群体。当这些公民因为想要寻找工作机会、希望接受教育或者考虑日常生活居住等各种实际需要,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从原来的县、市或区的行政区域界限之内迁移到另一个县、市或区行政区域界限之内的状况时, 他们就需要适用这条例。

另外, 对于户籍档案所在地被认定为农村地区, 但是现实生活居住地则处在城镇之中的人群来说, 这条例同样是适用且有效的。

流动人口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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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居住登记相关事务的权利, 同时也有资格申领居住证件。

享有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同时, 也有权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

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

有资格按照国家规定来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 有权提出住房保障的申请。

对于那些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们能够去提出投诉, 还能够去进行举报, 同时也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主要服务内容

服务类别 具体内容
居住登记 流入地机关应办理居住登记,发放居住证;提供证件代办服务
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登记等
子女教育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人民政府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按规定纳入当地经费预算
基本医疗 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基本合作医疗、大病保险
计划生育 流入地出具证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流出地据此落实相关政策,不得重复收费
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纳入当地公共住房保障范围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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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居住登记这件事上, 你到达居住的地点以后, 需要在三十天的时间以内, 拿着你自己的居民身份证, 去那个地方所在的派出所, 去做申报登这个记。

2. 申领居住证这个手续是这样的, 如果你在居住地满足了规定的条件, 那么你就应当持有居住登记证明、身份证以及照片之类的相关材料, 然后去向派出所申请办理。等到经过了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之后, 你就可以去领取居住证这个东西了。

3. 随迁子女入学这件事需要你带上居住证、证明父母有稳定工作或者稳定住的地址的那些材料,还有户口本这些东西, 去向住的地方的管教育的部门去提出申请, 最后嘛, 学校是把你按照画好的片区来分派进去的, 或者是由政府统一安排进去的。

4. 你需要带着身份证件, 或者居住证件, 去往住的地方附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去办理那个叫做就业登记的手续。

常见疑问

问:未办理居住证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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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 回答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不需要凭借居住证就可以去享受的, 这些服务包含了预防接种以及传染病防治。但是, 对于子女入学还有住房保障等事情来说, 需要把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凭证来进行办理。

问:条例中的"不得"条款如何执行?

回答如下所述, 不管是谁作为一个单位或者作为任何一个人, 都绝对不可以去限制流动人口去做那些国家法律规定允许他们去从事的工作岗位, 也绝对不能在办理就业手续啊, 或者是让他们的子女进入学校读书等等方面, 去设立那些带有歧视性质的不公平条件, 要是有人违背了这些规定, 那么他的上级主管机关就会要求他立刻改掉错误做法, 而且对于那些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 会按照规定给他们以处分。

问:条例与地方性法规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答案是, 地方性法规这个东东, 可以在那个条例的框架里面去把这些具体的事情给细化一下。但是话说回来, 这些细化的措施, 是绝对不能跟这个条例里的强制性规定发生矛盾的, 要是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 那就得老老实实以那个条例为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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