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流动人员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该具体由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类基层卫生机构, 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办理相关相关事宜。
此类经办性安排覆盖到基层卫生医疗服务网络与专业妇幼保健机构可给拥有需要的流动人口便利经办对应证件供给相应支助。
具体办理点为:
1. 现居住地所在乡镇卫生院
2. 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县级妇幼保健院(部分地区指定)
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有)
3. 现居住地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等)
4. 近期避孕节育手术记录或检查报告(如有)
办理流程
1. 前往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 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或服务
4. 领取已填写并盖章的报告单
5. 需在现居住地上加盖公章再把报告单寄回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
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仅可在工作日办理该事项, 时段划分十分明确, 上午具体开放时段为8:00至13:00之前半点的那分钟以前, 下午开放时段为14:00之后的第一分钟到17点差30秒的时刻上。
非工作日不提供办理服务陕西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哪办理陕西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哪办理,请留意工作日的对应时段安排。
若要咨询相关事项, 可拨打现居地所属县(区)的卫生健康局办公电话;也可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经由人工服务对接需求信息, 两种方法均能帮您获取对应的指引内容。
您可以依自身便利程度选合适联系方式, 保快速触达对应咨询渠道, 高效解决需了解的相关问题。
注意事项
1. 报告单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后及时办理, 建议在抵达现居住地达后30日内完成办理。
2. 报告单有效期为一年,需在到期前复查并更新
3. 现居住地若无法办理的话, 便能向户籍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相关替代方案。
4. 全程的办理全部免费, 任何以办理的报告单为名目收取款项的举动都违规。
法律依据
因经国务院令第555号发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明确作出了对应规定: 流动人口可在本身现住地的计划生育技艺服务机构, 或是关系医护单元中接纳各类方案生育技艺办事。
按照相关条例的各种要求之下, 上述的这类服务全部完成后, 有关的避孕节育的情况报告单据, 将由该流动人口所居住的现居所在当地负责出具。
